初月如弓未上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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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作伦理与读者质素

我姑且算是专业写作者,以写作为志业/随时随地琢磨这件事也有十来年,同时又是普通读者。一时兴起,想聊聊面对虚构文学,应当怎样恰如其分地读与写。

请相信,一个以写作为志业的人,一定会非常郑重地对待手中的笔、笔下的人,即使玩世不恭嬉笑怒骂,也必以严肃认真为底色。他不会糟蹋材料(大到史料、人物,小到文字、标点)、玩弄人心、践踏人性,也不会罔顾艺术准则和规律,用文章泄私欲、逞意气。这是他应当时刻谨记并践行的写作伦理,是文艺本身对执业者的内在要求,与社会责任无关(社会责任是另一层面的话题)。

但,写作是极其个性化的精神创造活动,选择这条路的人,其心灵必先受到文艺之美的感召,这感召于他而言无法抗拒。他的身心通过创作获得愉悦,人生价值通过创作获得完整彻底的实现。他是他笔下世界的造物主创世者,他享受主宰这个世界运行规则的快乐。换句话说,他是他精神世界的暴君,除了缪斯女神,他只取悦他自己。他心里不是没有读者,没有人甘愿孤芳自赏,一个专业的写作者,构思任何一篇作品之前,心里早已有明确的目标读者群。但这种极其私人的精神创造活动,假如不能娱己,你相信它能娱人吗?敏感的读者自会察觉字里行间的虚伪矫饰。文学艺术,非真诚不能动人。你要问这真诚与情节人物本身的虚拟性是否互斥?非也,正心诚意,是以境真情真,无关事真与否。诗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“思无邪”。何谓无邪?情动于中而形于言,感于外而发乎由衷。

作为读者,当你读完一篇作品觉得喜欢、有共鸣,必然是文中的真触动了你内心的真,这是读与写最幸福的时刻之一了,你通过那篇文章感受到的美是真实存在的,不用怀疑这个。但你知道吗,这种共通是经由作者与读者之间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假定性实现的,即:我知道我写的故事是假的(或未必真),你知道你读到的故事是假的(或未必真),我们创作/阅读的是虚构文学,所以我们的审美愉悦是通过“不当真”实现的。你读完一篇文章,觉得好、受感动,你的审美体验就已经完成了,不必再去额外求证什么。读者当然有独立解读/阐发的自由,但你要明白,那已经是“你”基于那篇文章的“再创作”了,版权属于你,你有言论自由,不必强求作者认同。

话说到这里本来就应该打住了,下面是我的私心:遇到优秀的作者,还是建议读者调整自己的接收频道,努力去贴近作者,试图理解他所思所想,为何如此写,效果是什么。这样做并非为了作者好,而是读者本身会获益良多,尤其当读者也有写作欲望时(通常有写作欲望的人都有对文字的敏感),能琢磨出特别多技法和窍门。要问我怎么知道?我也是从偷师过来的呀,一般人我不告诉他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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